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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砍伤,手腕经络全断,里面打了两根钢钉,经法医鉴定二级伤害,现在已花费3万多,医院让出院,等几个月后去取钢钉在做接骨。因家人老人不懂和砍人父母当派出所面签下一份原谅书和一份赔偿医药费的书,书面上明确说明出院付清所有医药费和营养费等,现在医院让我们出院对方却迟迟不来,应该怎么办。如果要求赔偿一般是多少钱

可以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回复时间:2016-07-18 回复律师:江晓辉 咨询热线:137-0798-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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